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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始念社工之後...
本來不會看的新聞都要注意了...

兒童福利


上萬孩童缺食 兒福幫父母找工作
作者:鄭恆峰 台灣醒報 日期:2009-04-13 19:14:12
【記者鄭恆峰報導】「我的爸爸很努力,但他運氣不好,沒有錢買飯給我們,希望大家可以給他一份工作。」根據兒童福利聯盟統計,受到景氣低迷的衝擊,台灣至少有五萬個孩童,家中缺乏穩定的收入來源。其中每五個家庭,就有一個連基本的三餐都不夠。

兒福聯盟執行長王玉敏指出,今年受到金融海嘯的波及,需要接受兒福幫助的家庭,數量較去年成長一倍以上。社工員發現,這些弱勢家庭的父母親,多半是屬於中高齡失業,由於過去以打零工維生,因此只有3%獲得政府救濟,其他缺少「自願性失業證明」的家長皆成為「近貧族」,全家面臨伙食斷炊的問題。

王玉敏表示,在弱勢家庭中生長的孩童,不但基本的食衣住行無法獲得妥善的照顧,心理上也產生不良影響。他以兒福最近接觸到的家庭為例,四年級的小祥因為在學校常被同學嘲笑,漸漸討厭上學。而他的爸爸整天失業在家沉默不語,導致小祥也不喜歡說話。長期下來,小祥不但情緒上不穩定,也因休學在家失去與人互動的機會。

對此,兒福聯盟今天宣布啟動「沒你救不行」募款計劃,盼望外界「以愛心衝破不景氣」,每月幫助三千個面臨貧困危機的孩子撐起一個完整的家,協助他們度過難關。籌募的資金將作為孩童的伙食、醫療、基本生活起居等相關支出。

然而長期而言,唯有一份穩定的工作收入,才能讓弱勢家庭擺脫窮困。對此,兒福聯盟也首度在官網上成立「人力銀行」,提供工作機會媒合的平台。王玉敏說,這些失業者的求職態度其實相當積極,過去工作也相當認真。特別的是,他們還會在履歷表上,附上孩子的推薦信,告訴雇主:「我的爸媽很棒,請給他們一份工作!」

為了響應這次公益活動,數位伊林名模也加入義賣行列,民眾可上Yahoo!奇摩拍賣競標「伊林親親小屋」,上面有他們的親筆簽名。

兒童保單 不是越早買越便宜
【中國時報 陳怡慈/台北報導】2009.04.14

 「兒童保單」成為熱門議題,不過,兒童保單可不像麥當勞專門為小朋友推出的兒童餐,並不是一張兒童專用的保單,而且在生存給付部分,尤其是近年大受歡迎的還本型終身壽險,也不是越早買就一定越便宜。

 第一、兒童保單跟大人保單幾乎沒兩樣:南山人壽主管指出,人身保險一般可分成四種:壽險、傷害險、健康險、年金險。所謂「兒童保單」,係指被保險人的年齡未滿十四歲,也就是說,兒童保單跟大人保單幾乎沒兩樣,除了兒童因為沒在工作,保障項目無法涵蓋失能險等特殊險種,其餘保障幾乎一樣。

 南山人壽主管說,《保險法》針對兒童保單的死亡給付部分,只有壽險跟傷害險受到限制,也就是合計給付金額不能超過兩百萬,但年金險跟健康險部分則比照成年人,完全不受限制。

 第二、兒保不一定越早買越便宜:本國壽險公司主管說,近年賣最好的兒童保險,非「還本型終身壽險」莫屬,屬於生死合險;商品設計通常是投保後每年、每兩年、或每三年,就可以開始領生存給付金,一直領到終身。

 由於小孩可以領的期間比大人長,「還本型終身壽險」的兒童保費比大人貴。以某市占率前三大的本國壽險公司知名商品為例,繳費年期五年、投保後每年可開始領保額的廿%,五歲小男生買,每年每萬元保額須付保費一萬九一六四元;六十歲男性買,每年每萬元保費一萬五一OO元,五年下來,小孩比大人貴兩萬零三二O元。

 該名主管說,「還本型終身壽險」的特色是保費很貴,而且保費高過保額,也因此,必須活得夠久才不吃虧。以前述例子,五歲小男生必須經過四十七年,所領的生存給付才會高過所繳保費。

 第三、買保險順序還是應以大人優先:南山人壽主管說,假設四口之家只能替一人買保險,如此應該大人優先、小孩其次,不然賺錢的人掛了,不但沒錢替小孩繳保費,也無法有保險金留供家庭維持運作。


陳冲:應禁兒童死亡保險
【聯合報╱記者陸倩瑤/台北報導】

2009.04.14 02:59 am

金管會主委陳冲昨天說,他個人贊成全面禁止兒童死亡保險,恢復民國八十六年以前保險法規定;另外,現行十四歲以下投保兒童死亡的兩百萬元「喪葬費用」,應有下修空間,要降至多少,金管會上半年前會有答案。

陳冲還說,他個人認為,「喪葬費用」最好的做法是「實報實銷」,現行保險公司採取「定額給付」不管花多少、最多給兩百萬元的作法,確有檢討必要。

但壽險業者說,兒童也有保險的需求,有沒有必要全面禁止,應該審慎考量,不如先研究調降喪葬費用。

壽險業者表示,現有兒童保單,無論是不是死亡險,都有死亡理賠的問題,連國中、小學的學生保險也是;如果金管會要禁止,保單必須重新設計,剔除死亡給付。

陳冲說,一般保險的精神在於,預防「家庭賺麵包」的人發生意外時,可提供經濟支援;但是「兒童不是賺麵包的人」,沒有自我保護的能力,因此他傾向禁止兒童死亡保險,兒童如有保險需求,可投保健康險或儲蓄險等其他類型的保單。但他強調,這只是他「個人意見」,金管會是委員會制,兒童保險政策調整,須提報委員會決議才算數。

名律師陳長文在媒體投書指出,保險法規定,十四歲以下兒童不能給付死亡理賠,只能給「喪葬費用」;但金管會訂定的「喪葬費用」高達兩百萬元,可能導致父母為了詐領喪葬費而狠心殺子。陳長文批評,金管會與兒童保單可能成為是殺害兒童的「幫凶」,兒童保單該不該禁止或檢討、喪葬費用如何調整,成為昨天立院財委會關切的問題。

陳冲說,兒童保單在全世界都有爭議,目前做法有三種,一是全部禁止,二是開放,第三種是有限制的開放,比較多的國家是全面禁售,保險法上的「喪葬費用」這個名詞有點奇怪,是我國獨有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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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學課堂剛討論的題目
性工作除罪化

「性工作除罪」端上公共論壇
【聯合晚報╱社論】

2009.04.12 02:10 pm


國民黨立委鄭麗文提案修法,要刪除「罰娼不罰嫖」的規定,已獲得包括十餘名男性在內的立委連署,確實如同長期支持性工作自主權的團體所稱,是「小小的進步」。從連署成功到真正修法,必然還有許多爭議要處理。

性工作應否除罪化,社會上見仁見智。但至少現行〈社會秩序維護法〉第八十條,罰娼不罰嫖的相關規定,的確相當不合理。非但嫖客無罪,娼妓有罪,即便警方沒抓到,若嫖客之妻知情後,還能對被嫖的娼妓提告通姦罪。簡言之,便是把娼妓當成「罪人」看待,對買主嫖客,卻除非嫖雛妓有罪,其餘完全不罰,豈不怪哉!

對於性交易「產業」的合法化,大致是文明國家普遍因應的趨勢,理由很簡單:既是人性需求,徒以禁止、防堵為辦法,不僅事倍功半,效果不彰,反倒衍生出黑道介入、警方貪腐的諸多弊端。反過來看,從人權角度,有些社會將娼妓視為被剝削的受害者,甚至有「罰嫖不罰娼」的規定。

台灣有不少政治人物,總愛拿「加入聯合國」畫政治大餅,但他們有多少人注意到聯合國的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〉?這公約早對成年人的自主性交易除罪化,且對成年人自主選擇性工作,視為工作自由權。這種思維背後傳遞的觀念邏輯,值得去學習了解。

只想以禁止、處罰去處理性交易議題者,最大尷尬是,「野火燒不盡,春風吹又生」,造成了警力虛擲。尤其,在網絡流行,MSN普遍成為溝通工具之際,太多的性交易是兩相情願,禁不勝禁,徒增警方的困擾。此外,嚴格禁娼的社會,使這個行業地下化,反而產生了人口販賣集團的黑洞,對性工作者的剝削及衍生的黑道問題更形嚴重。

性交易產業的確具有道德爭議,並非人人贊成。不過,現代政治與傳統思維最不同者,在於現代國家重視管理,強調的是可行性和實效性。要扮演衛道者的面貌很容易,但流於形式主義何益?看看A片合法化的日本,性交易合法化的部分北歐國家,人家的社會治安、公共道德未必比台灣差。這個題目浮現於公共論壇,社會不能只以道貌岸然的姿態去面對。

性工作除罪 學者:法令應關照人性
【聯合報╱記者王昭月、楊德宜/連線報導】

2009.04.12 05:58 am

立委提案修法,讓性工作除罪化,學界出現不同聲音。中央大學性/別研究室教授何春蕤樂見此一提案。高雄縣樹德科技大學性學所長林燕卿則認為不管是「罰娼」或「罰嫖」,恐都落入窄化的性別迷思。

「太好了,終於有立委有道德勇氣提案。」何春蕤說,性工作者除罪化講好幾年了,早就該開始了,她很樂見鄭麗文提案。從一九九七年廢除公娼,至今已十二年,「為何要有這條款(罰娼不罰嫖)?這關係到某階層女性最起碼的生計,根本是階級條款」。

何春蕤說,政府雖然提一些幫忙娼妓轉業的提案,「當然要改變,但緩不濟急,你說轉業、學電腦,她根本不識字,你要她怎麼馬上學電腦?」

林燕卿表示,社會認定「罰娼不罰嫖」,似對女性為主的性工作者不公,因此有意透過修法達到性交易兩造的「權利平等」,但不管是「罰娼」或「罰嫖」,都已落入窄化的性別迷思。

「政府要正視的,應是人性的需求如何被妥善滿足,否則更多的法令規範,只會讓性交易問題演化成各種型式流竄、擴展,到最後搞得『無處不春』」。她說,從性學角度來看,性產業一直有存在的必要,讓鰥寡、身障、婚姻觸礁等男女有情慾的出口,「光以高超標準,要求大家都以自慰『一了百了』,太強人所難了」。

她認為,政府在制訂或修訂法令時,應該關照人性的需求,然後訂出管理辦法,否則標榜「乾淨的國家」、「乾淨的城市」,一味禁絕性交易的存在,只會讓問題更複雜難解。

性工作除罪 婦團樂見「性議題小小進步」
【聯合報╱記者何定照/台北報導】

2009.04.12 05:58 am


立委提案刪除「罰娼不罰嫖」規定,婦團對不罰娼同表贊成,高呼是現行法規實施十七年後「遲來的正義」。

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秘書長王芳萍對立院提案「樂觀其成」,認為是台灣十幾年來在性工作議題上「小小的進步」,「如果該案通過,弱勢流鶯再也不用因為擔心被警察抓,結果生活成問題、安全受威脅!」

她指出,台灣從一九九二年開始實施全球少見的「罰娼不罰嫖」,要到一九九七年公娼抗爭,社會才有所省思。數年前,政府有意修法「娼嫖都不罰」,卻在主張罰嫖不罰娼的婦團抗議下不了了之,造成性工作者持續受迫害。

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認為,現行的禁娼、禁交易,只會讓性交易地下化,且與黑道掛勾,倘若將性工作制度化,有公開管理模式,不但能保障性工作者安全,也能讓社會更健康。不過她也強調,性工作若除罪化,政府該如何管理還需討論。

終止童妓協會秘書長李麗芬指出,婦團對「不罰娼」雖有共識,但鄭麗文提案可更審慎,比如得利第三人是否該罰、是否可刊登廣告,婦團就還在研商。

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林綠紅樂見不罰娼,但也指出,女連內部仍在討論嫖客是否該課予責任,「從疾病防治角度看,嫖客可能引起的疾病風險,不該由全民承擔,就像即將上路的抽菸健康捐,也是基於菸客引起的風險不該由整個社會承擔」,但究竟要對嫖客處以課稅或其他形式的責任,尚未有共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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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工概其中一組報告校園霸凌

校園霸凌六大類 國中生最殘暴 更新日期:"2009/04/16 11:59" 記者陳志東/台北報導

校園霸凌事件不斷發生,而且殘虐手法讓人匪夷所思,無法理解究竟有何深仇大恨要這樣群體欺凌一個弱者。長期關心兒童福利與校園霸凌事件的兒福聯盟表示,霸凌其實可以區分為六大類,其中國小學生最常使用的是「關係霸凌」,而國中生的「肢體霸凌」通常最殘暴。

兒福聯盟表示,所謂霸凌(Bully),指的就是一個學生長時間、重複地被一個或多個學生欺負、騷擾,或被鎖定成為出氣筒。霸凌事件中通常包含三個對象,這些對象其實相當類似哆啦A夢卡通,其中霸凌者就是胖虎那類人、受凌者就是類似大雄的可憐人,此外也一定會有小夫這類型的旁觀者,這些旁觀者與霸凌者一樣可怕,因為他們愛看熱鬧,會鼓勵、協助霸凌兒童進行傷害性行為。

如果依照欺凌手段和方式的不同,則可區分為關係霸凌、言語霸凌、肢體霸凌、性霸凌、反擊型霸凌、網路霸凌等六大類。

其中「關係霸凌」最常出現在小學生身上,例如小孩愛說「我不跟你好了!」「我叫大家不要理你!」這類的霸凌非常常見,但也因為沒有立即可見傷害,因此最容易被忽視,但卻會讓受害者覺得非常沮喪與無助。兒福聯盟表示,目前對於校園霸凌的最佳解決之道,就是從小學生開始培養其對人際關係的正確處理觀念,只要沒有關係霸凌,就是對於未來其他各種霸凌的最佳預防工作。

最可怕、也最讓小孩恐懼的就是「肢體霸凌」,這類霸凌最常出現在國中生身上,手段非常殘暴,會讓被打的小孩每天活在恐懼裡,甚至留下傷痕與永難抹滅的心理傷害。更可怕的是,根據統計,曾是校園小霸王的男孩通常到24歲為止,有60%的人至少會有一次犯罪紀錄,有40%的人有高達3次或3次以上的犯罪紀錄,遠比不會霸凌小孩的10%犯罪紀錄高出許多。

根據密西根大學心理學家 E. Eron進行35年縱貫性研究發現,8歲時有霸凌行為者,往後的一生中都常會有霸凌行為,而且很多校園小霸王長大後會經常與法院、物質濫用、戒癮、人格違常所需之心理衛生相關服務等脫不了關係。兒福聯盟強調,因此要預防社會犯罪與國、高中的霸凌,最好就是從小學預防開始做起。

其他的霸凌類型例如「言語霸凌」就是有的小孩不斷透過言語來刺傷或嘲笑他人,使被凌者造成非常嚴重的心理創傷;「反擊型霸凌」則是兒童長期遭受欺壓之後,會產生嚴重的報復與反擊行為,或改而欺侮比他更弱勢的兒童,這類的反擊通常非常可怕,例如台灣的軍隊,或是美國都曾經出現有反擊霸凌者帶槍到學校射殺同學、老師、長官等等。

另外「性霸凌」指的是不斷的性騷擾或性暴力,譏笑對方是男人婆、娘娘腔、同性戀,或是傳遞誰和誰在廁所接吻、性愛等等紙條或謠言,甚至真的進行身體上的性侵犯行為。「網路霸凌」則是近年來流行的霸凌方式,就是透過匿名留言攻擊他人等等。相關資訊可逕洽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網址:www.children.org.tw

圍毆弱智生/校園霸凌氾濫 台灣兩個孩子就一個被欺侮
NOWnews 更新日期:"2009/04/16 12:01" 記者陳志東/台北報導

隨著社會發展,許多暴力畫面被傳播、甚至不當稱頌,再加上種種社會、教育與家庭的問題,讓現今校園霸凌行為非常常見。兒福聯盟表示,如果以國家來區分,在美國,平均每4個孩子中就有1人被霸凌,其中有8%的學生會因為害怕被霸凌,因此平均一個月會缺課一天;紐西蘭的經驗則是約有75%的學生一年內被霸凌至少一次;英國則是約有21%到27%是經常被霸凌的出氣筒。

兒福聯盟表示,台灣部分根據統計,大約有6成左右的國小學童曾經被霸凌,平均每兩個孩子中就有一人有被霸凌的經驗,其中約有一成的孩子是經常、甚至每天都會被同學欺負。

另外兒福聯盟也曾於1年多前針對台灣校園進行調查,發現全台灣至少有2萬個「校園小霸王」經常會對同學「肢體霸凌」,平均每班至少有2位霸凌者會嘲笑或欺負同學。可怕的是,這些霸凌者中約有35%是過去曾有被霸凌經驗而造成的「反擊型霸凌」,以暴制暴的惡性循環正在台灣校園不斷上演,也顯示校園霸凌預防的重要性。

相關資訊可逕洽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網址:www.children.org.tw

※去看公民記者提供的霸凌完整影像與其他報導:http://wenews.nownews.com/news/4/news_4368.ht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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